清明时节:感恩的自然属性和人文态度
干春松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儒学研究院副院长)
我们现在经常讨论“感恩”,所谓“感恩”顾名思义就是有一个“恩”感动了我,让我产生回报之心。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什么事物对我们有恩呢?
一个人来到世界,源自于父母之生养之恩。儒家从血缘伦理出发,强调子女和父母之间在身体上的连续性,这种血缘上的延续性,要求子女爱惜自己的身体,既让父母安心,也让这种家族的连续性得以维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样就在父母和子女之间产生了“相感”的机制。汉代的王充在《感虚篇》描述说“盖以至孝与父母同气,体有疾病,精神辄感。……孝悌之至,精气相动”。王充虽然是要批评这种“感应”说,但他却最准确地描述了人类的孝行是一种“感应”和“报答”。
同时,血缘的延续性也有精神属性,中国传统家族特别注重家训,相信“诗书传家远”,认为勤劳、节俭、好学、和睦这样的家族精神才能让家族的血脉绵延长久。
在这样的世系延伸中,每个人既是受恩者,也是施报者,在这样的交互性中,“感受力”教育就十分重要,儒家经典有许多内容就是要传达这样的“感受力”。引导人们从父母的劬劳中“感受”养育之恩,从家族的善行中,“感受”积德行善的责任。对此,《诗经•蓼莪》的咏叹简明而直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除了温清定省这样的日常孝行来报答父母的恩情之外,血缘的凝聚和精神的传衍往往通过墓祭和祠堂等有形的仪式和建筑来体现。对此,中国传统又显示出其温情和优雅的一面。
中国的感恩最为普及的仪式化的凝聚就是清明节。在历史上,人们祭祀祖先或师长有很多节日,最为人熟悉的如上巳、寒食等,最后逐渐以二十四节气中的“清明”作为缅怀亲人的节日让中国人对感恩的理解有了天人合一的高度。
作为节气的名称,“清明”之与众不同,就来自于“清”,意味着大地的洁净,“明”即显明和目明,意味人们感知自然的能力。《历书》上说:“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
中国人历来相信自然能感知人的伦理行为,人也能从自然秩序中来获得生活的灵感。而二十四节气就是中国人对于自然律动的一种“感知”。作为“春分”之后的第一个节气,“清明”一扫秋冬的肃杀和寒气,让自然的生机逐渐呈现。按我的猜度,以清明作为祭祖和扫墓的节日,一是意味着祖先生命的过往和他子孙绵延的自然分界,以节气的变化来昭示阴阳两隔;二是春天的生机可以让人们体会到家族的兴旺的可能,以给先人以安慰,给来者以信心。三是清明对寒食等节日的糅合,即是将上巳、寒食节中所具有的聚集、宴饮等要素结合起来,即能体现对祖先的思念、祈求祖先的庇护的意涵,也能体现家族团结繁荣以回报祖先恩泽的信念。由此可见,清明,正是中国人对自然和祖先的“感恩节”。
中国古代节日凝聚和定型体现了中国人对自然的态度,并不断在自然现象中灌注伦理道德精神,以使自然和人文得到完美的结合,把来自自然生机的触动转化为道德感动的契机,从而让人类能从感恩自然的馈赠和父母的养育之情中,体会到人与自然的交互性,日本诗人石川啄木有一首诗说:
对着故乡的山
没有什么话说
故乡的山是可感谢的
是啊,故乡的山、故乡的水,是我们父母生我养我的地方,我们感恩那些山水,感恩那里的人,感恩留在那里的那颗稚嫩而纯真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