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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茅工字﹝202548

关于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   委员会等个基层工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机关工会等三个基层工会近期完成相关选举工作,选举结果经茅台集团工会2025年度第十五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相关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一、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一)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同意邓丹、李平安、杨州、吴静、汪绪花、莫祖燕、潘邦美七名同志当选为生态农业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同意方佩、刘永弟、罗铧三名同志当选为生态农业公司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三)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

同意代菲、覃艳、汪绪花三名同志当选为生态农业公司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四)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同意杨州同志当选为生态农业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五)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同意刘永弟同志当选为生态农业公司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

(六)第二届经费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同意汪绪花同志当选为生态农业公司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以上同志任期自2025年10月30日当选之日起计算。

    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一)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同意夏庆贵、李伟青、宋坤、王浩、邢琳、刘欢欢、张烨七名同志当选为葡萄酒公司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二)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同意郎艳红、李鑫、曹丽娜三名同志当选为葡萄酒公司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三)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同意宋坤、赵歌、靳艳梅三名同志当选为葡萄酒公司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四)第四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同意夏庆贵同志当选为葡萄酒公司工会第四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五)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同意郎艳红同志当选为葡萄酒公司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六)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同意宋坤同志当选为葡萄酒公司工会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以上同志自2025年11月18日当选之日起计算。

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机关工会

(一)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同意丁娜陈坤静郑宏圆赵文竹梅光肸龚明献滕宪灵等7名同志当选为集团机关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二)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同意郑宏圆同志当选为集团机关工会第二届委员会主席

以上同志自2025年11月27日当选之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5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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